
《苹果》剧照 继12月29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禁止制作和播映色情电影的通知》的通知后,广电总局又有大动作!昨天,广电总局在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处理影片<苹果>违规问题的情况通报》,决定依法吊销该片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停止该片在影院发行、放映及其网络传播。 逐条剥开“苹果皮” 在对《苹果》的通报中,广电总局逐条将其违反《电影管理条例》的内容进行公示:由北京劳雷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等联合出品的影片《苹果》违规制作色情内容的片段(未经审查通过),并擅自将未经审查通过的含有色情内容的影片在互联网上传播及制作音像制品,违反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将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版本,送第57届柏林电影节参赛,违反了《条例》第二十四条、三十五条的规定;在影片发行放映中进行不健康、不正当的广告宣传,违反了《条例》第三条和《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而对于《苹果》的处罚也是严厉的:广电总局决定吊销影片《苹果》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没收未经审查通过的影片拷贝及相关素材;停止该片在影院发行、放映;停止其网络传播。与此同时,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北京劳雷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取消其两年内摄制电影的资格;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方励,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业务;对负有相关责任、参与投资拍摄的两家公司,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参与该片拍摄的制片人、导演及相关演员,则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检查,也就是说,包括导演李玉、主演范冰冰、佟大为、梁家辉等都要作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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